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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三合一”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



2021-01-15 09:22:08 综改处



校内各部门(单位):

学校于2020年7月启动编制“放管服”改革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合一”清单)工作,为进一步依法依规厘清学校内部权力分配情况,明确权力主体的各自作用边界,破解校院两级管理改革中的权责界定不清、权责不对等、部分部门办事流程不清晰等难点问题,带动学校教育综合改革再上台阶,充分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全面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就“三合一”清单的下一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意见,按照《成都工业学院章程》、《成都工业学院深化“放管服”综合改革,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的要求,以提升学校治理能力为核心,通过清理部门权力事项和职责,制定和公布各部门“三合一”清单,理顺职责关系,改进履职方式,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治校,着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内部治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1.“依法治校”原则。坚持履职有法,尽责有据,以《高等教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成都工业学院章程》等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依法依规明晰权力职责。

2.“放管结合”原则。坚持“能放就放、能减就减、放管结合”,把该压减的流程和环节减到位、该下放的权力放下去,在权力上做“减法”,服务上做“加法”,用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之下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把该管的管住管好,将“放权”和“监管”统一起来。

3.“权责统一” 原则。坚持决策、执行、监督、服务相互匹配,通过权力清单明确权力内容和边界,通过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内容和要求,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4.“公开透明”原则。坚持清单制定“全面清理、公开透明”,全面梳理权责,提高行政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工作任务

1.梳理权力事项,形成权力清单各部门依据学校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前期制度梳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综合改革工作实际,按照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与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必要性的要求,对所有权力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对“权力内容是什么、根据在哪里、由谁行使权力、如何有效行使权力”等具体问题,逐条逐项编写权力清单,明确“职能部门可以做什么”。权力清单须明确职权名称、实施依据等。

2.明晰工作职责,形成责任清单和相关办事流程图。各部门根据权力清单,梳理每项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注意此处的责任事项不是指本部门的所有责任事项,而是特指与办事流程有关的事项)。同时清理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按职能转变有关要求,理顺部门间的交叉重叠职责,明确履职界限。责任清单可作为各部门业务办理的依据和师生的办事参考,须明确责任事项、办事流程等,形成办事流程图,明确“职能部门该怎么管,如何管,服务对象(学院、教师或者学生)做什么”。

3.积极自我革新,形成负面清单。负面清单模式主张改变履责方式,对权力做出科学让渡。本次拟在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学科建设与科技发展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首批开展负面清单试点工作

四、实施步骤及工作安排

(一)梳理及汇总阶段:2020年12月15日以前。各部门需完成以下工作:

1.按照本次“三合一”清单的填写要求,在2020年7月已提交的“三合一”清单工作的基础上再次梳理本部门权力职责,参考示例填写附件1(务必阅读附件中的“表格填写说明”)、绘制办事流程图作为附件2(本文件提供的附件2仅做参考);

2.落实“三合一”清单工作联络人并填写附件3(11月30日前提交至综改处);

3.负面清单试点部门(单位)按要求制定负面清单;

4.2020年12月15前将附件1、附件2和负面清单通过以下OA流程提交至综改处:发起人——部门(单位)领导审核——乐鑫,综改处将对各部门清单进行汇总整理后报送学校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审修。

(二)审核修订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学校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上报的“三合一”清单进行审核,各部门依据审核意见对清单进行修订直至得到最终确认。

(三)公示实施阶段:2021年1月31日以前。经过学校审议通过后,各部门将经过审核确认的“三合一”清单,通过校园网、部门网站等予以公开。除涉及机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之外,应当完整、准确地公开每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接受监督。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行“三合一”清单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学校各部门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各部门是清理职权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强调的是,各部门“三合一”清单形成后,在报送综改处之前,需报经各自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

2.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与其他部门做好协调对应、形成合力,理清部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事项,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

3.加强动态管理。对部门“三合一”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学校综合改革要求以及职责调整等变化,按规定程序作出修改完善,确保“三合一”清单制度的规范化。

联系人:乐鑫 87992889 13980886922 QQ:449539087


附件:1.成都工业学院**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模板

2.示例:法律文书审查/法律咨询服务申请流程(仅做参考)

3.成都工业学院“三合一”清单工作联络人通讯录


综合改革与政策法规处

2020年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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