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概况
1.承担学校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定校级及以上综合改革的推进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实施具体改革项目。
2.负责各级各类改革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对改革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负责对拟出台的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措施,组织开展专项调研、论证,提供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3.负责围绕学校重要发展阶段目标,组织政策供给策划、论证,统筹组织配套政策措施的系统设计和优化完善。
4.负责组织学校发展战略及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的调研、论证与编制、管理、实施、评估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指导、监督各二级教学单位做好分规划的编制、备案及实施工作。
6.负责加强政策制度研究。牵头起草、修订学校章程,并对章程的实施、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7.组织开展“对标竞进 争创一流”工作,负责实施方案的修订及实施、评估等工作,做好工作台账、信息简报、材料报送等工作。
8.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