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依据《国家“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四川教育现代化2035》,制定本规划。
一、开启教育强省建设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教育系统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抢抓历史机遇,把握发展规律,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奋力书写教育现代化新篇章,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有力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跨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0.9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86%,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3.1%,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1.9%,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0.16年,迈入普及化发展新阶段。教育公平底线更加坚实稳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失学辍学问题得到解决,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作用充分彰显,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果,全省整体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教育服务贡献能力显著增强。深入实施《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8所高职学校列入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连续两年超额完成高职扩招任务。8所国家“双一流”高校建设成效显著,高校科研及成果转化主要指标升至全国第5。教育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深入推进五类主体的评价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持续深化,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教育对外交流机制不断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连续12年实现“两个只增不减”。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提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根本遵循。进入新发展阶段,我省教育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不够契合,科学的教育理念尚未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仍未扭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相对滞后,高端技能人才培养不够,实用技能人才供给不足,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产业体系、市场需求的契合度不够高;高校创新与服务潜力尚未充分释放,结构不优、动能不强、创新不足,服务支撑能力亟待提高;教育资源配置仍不均衡,城市资源供给不足、优质教育分布不均,农村资源供给过剩,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还有差距;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强化教育事业投入等方面仍需用力,关键领域攻坚克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面对问题与挑战,必须紧跟时代步伐,顺应时代发展,跳出四川找标杆,跳出教育看教育,以更高远的历史站位、更宽广的国际视野、更深邃的战略眼光,开创四川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到教育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对标竞进、争创一流,补齐短板、促进公平,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建设教育强省,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使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为先、内涵发展,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治理现代化,把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培养人才第一资源、增强创新第一动力更好地结合起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创新教育服务供给方式,运用新技术、新机制、新模式,激发教育发展活力。坚持对外统筹、提质增效、互容互鉴互通,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
坚持系统集成推进。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合,推动教育体系与产业体系、社会体系、科技体系有效对接。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实现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及终身教育等协调发展。
(四)主要目标
到2025年,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教育强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教育活力全面激发,人才培养水平和教育服务贡献能力明显增强,技能型社会、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四川教育总体实力显著提升,为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推进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专栏1 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预期目标
——立德树人成效全面提升。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更加健全,素质教育全面发展,育人途径和方法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育机制更加健全,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生态基本形成,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实践本领显著增强。
——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水平逐步提高,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水平明显进步,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稳步提高,继续教育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有效缓解,实现教育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
——创新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加契合,可比领域成果明显提升,更多高校和专业跻身一流。高校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机制成熟完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取得重要成果,高校创新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教育空间布局全面优化。区域教育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和协作体系更加健全,城乡教育发展差距显著缩小。融入国家教育战略更加充分,四川教育空间布局更加优化。教育对外开放格局进一步形成,教育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
——教育发展机制更加健全。教师综合素质和队伍活力全面增强,教育投入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科学教育理念和教育评价制度基本建立,教育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教育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结构性障碍实现突破。
二、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一)推动大中小思政工作一体化发展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用好大中小学专题教育读本,义务教育阶段使用道德与法治、语文和历史课程标准及教材,高中阶段使用国家统编思想政治、语文和历史教材。贯彻《新时代马工程重点教材建设规划》,推进不同学段、不同类型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专业教材建设。开展理想信念、革命传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教育,用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四史”学习教育读本,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完善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机制。制定大中小学思政工作一体化指导意见。统筹推进思政课课程内容建设,建设思政课“三进”改革创新研究基地,推动大中小学思政工作一体化,推动课程思政各学段全覆盖,推动思政课程、课外教育与课内教育相衔接。建立思政课教师“手拉手”备课机制,探索中小学和高校融合式教研备课,探索纵向跨学段、横向跨学科的交流研修机制。
3.配齐建强学校思政工作队伍。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力度。落实高校思政课、思政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配备要求,完善高校专职辅导员职业发展体系,逐步建立职级职称“双线”晋升办法,为专职辅导员设置一定比例的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严格落实专职辅导员人事管理政策。完善兼职辅导员和校外辅导员培训、管理、考核制度。实施思政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建设一批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开展示范培训、海内外访学研修、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等专项计划。
4.推动思政工作质量提升。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在中小学开展“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开学第一课”等活动,推动职业院校开展“文明风采”活动,重点建设优质高校思政公众号和组织“网络文化节”“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组织“国企领导上讲台、国企骨干担任校外辅导员”“奋斗的我、最美的国”“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等活动。开展“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加强原创文化精品创作与推广,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
专栏2 思政固本提质工程
(二)推动德智体美劳一体化发展
1.增强德育针对性实效性。坚持将德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落实《中小学生德育工作指南》,推动高校构建“十大育人体系”。立足学生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加强品德修养,开展德育活动,强化基本礼仪、基本规则、基本要求,引导学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仰者、传播者、实践者。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加强语言文明教育,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将国防教育内容融入教育课程,加强学生军训基地建设,开展少年军校和国防特色教育示范学校建设试点。加强网络环境下德育工作。
2.巩固提升智育水平。重视培育学生知识的宽度、深度,让学生在学习中增长知识、丰富学识。建设书香校园,广泛开展阅读活动,提升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加强核心素养培育,坚持教学相长,推行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等教学方式及走班制、选课制等教学组织模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突出学生主体地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提高学习能力。高度重视情境教学,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性化指导。
3.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与卫生健康工作。深化体教融合,加强师资队伍和场地场馆、器材建设,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促机制。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落实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探索在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程。推动运动项目教学和竞赛体系改革,推进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创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构建分学段、一体化健康教育内容体系,保证健康教育课时,拓展健康教育渠道,提升师生健康素养。健全多病共防的学校疾病预防体系,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学校卫生设施建设,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监测,健全学生健康电子档案。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校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机制。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
4.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构建大中小相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教学模式,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配齐配强美育师资,建好中小学美育场地设施、专用教室,加强高校美育场馆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持续推进高雅艺术、非遗、戏曲进校园,支持培育四川特色的艺术精品。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艺术教育类特色学校。推进美育评价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有序推进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
5.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实践。制定《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加强师资和教材建设,健全劳动教育目标内容体系、实施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积极创建劳动教育实验区。制定《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营地)建设指南》,加强校内外劳动实践基地建设,推动实施大中小学劳动周活动。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将学生劳动参与情况、劳动素养发展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活动,支持学校聘请劳动模范和高技能人才兼职授课。加强家庭劳动教育,培养学生劳动理念、劳动习惯、劳动技能,引导家庭培塑学生生活性劳动能力。利用综合实践基地、研学实践基地(营地)等,强化学生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
专栏3 德智体美劳一体化发展工程
(三)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一体化发展
1.健全家庭教育体系。健全家庭教育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实施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家长学校运行机制,实施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建设计划,系统培训指导服务队伍。探索开发具有四川特色的家庭教育教材和培训课程,搭建网络资源服务平台。支持高校在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中增加家庭教育内容,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家庭教育专业。选派高校志愿者利用寒暑假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2.推进家校协同育人。建立专业指导委员会,实施家校协同育人工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搭建沟通平台,鼓励家长参与学校建设,引导家长尊重学校教育安排、尊重教师创造发挥,密切家校合作。发挥学校主导作用,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开展面向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发挥家庭第一课堂作用,加强家风建设,落实育人主体责任。
3.完善社会协同功能。构建学校和党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协同育人的格局。统筹使用优质资源,实施馆校合作行动,推动公共文化等设施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共建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打造精品研学线路。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推动协同育人。
三、构建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
以高质量为主题,以体系建设为重点,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立柱架梁,不断提升全民受教育程度,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一)构建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服务体系
1.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构建以普惠性为主体、公办园为重点的教育资源体系,加快补齐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和城市新增人口集中地区的普惠性资源短板。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城乡学前教育资源中心,统筹做好区域内各类幼儿园的教研和业务指导。完善幼儿园监管体系,持续开展幼儿“小学化”治理,提升保教质量。实施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行动计划。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强化过程评估,提高教师实践能力。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比例达到88%。
2.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方向迈进,实现公办义务教育常住人口全覆盖,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供给。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消除大班额,实施标准班额推进计划,支持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到2023年实现办学管理全面达标。实施学区制管理,实现学区内学校协同发展和教师统筹调配使用。启动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共同体学校遴选,打造“乡村温馨校园”。制定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南,建立审议评估和质量监测制度,健全教学管理规程,推进学有困难学生督促与帮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内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抓好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分类明确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做强线上学习服务,拓展课后服务渠道,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先行实验区建设。
3.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制定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新改扩建一批学校,为薄弱学校配齐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逐步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到2025年全面消除5000人以上普通高中大校额。探索发展综合高中、科技高中、人文高中等特色学校,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籍转换,促进普职融通。推动初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和从业人员完成高中阶段教育。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完善学校课程管理,加强特色课程建设,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探索跨学科综合性教学,建设配套的多元学习空间,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在五大经济区按规定各选择1个市(州)建立教学改革示范区,提高教学水平。指导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密切高中与大学的培养衔接,扩大考生与高校的双向选择权。
4.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以适宜融合为目标办好特殊教育,实施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支持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部),探索超常儿童特殊教育途径。深化特殊教育改革,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强化特殊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全面实施融合教育,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实行十五年一贯制办学,推动“教育教学+康复”,推行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落实《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健全应助尽助、应享尽享的救助机制。
专栏4 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工程
(二)构建支撑技能型社会建设的职业教育体系
1.健全职业教育培养体系。全面落实国家、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优化类型教育结构,健全职普并行、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保持职业中学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职业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规模大体相当。建立服务全产业链、全生活领域、全生命周期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健全职业启蒙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职业专科教育、职业本科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纵向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中高职教育衔接推进计划,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支持优质高职学校围绕高端产业、产业高端需求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按标准和程序纳入高等教育序列,支持有条件的中职学校创建技师学院,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学校增挂技师学院牌子。支持不同层次职业技术教育在培养周期长、技能要求高的专业领域对口贯通,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
2.推进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优化中职学校布局结构,按照“市统筹、进园区、扩规模、强专业、并学校”的思路,整合1200人以下“空、小、散、弱”中职学校,突出办学特色,提升办学质量,推动中职学校规模化、集团化、规范化发展。开展职业院校达标建设,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实施中职学校“三名工程”,推进国家和省级“双高计划”建设,力争实现“双15—双50”目标。建设一批一流课程教材、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统筹推进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师资培养。评选认定一批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技能大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等,建设一批省级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创建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强化学生实习实训,确保实践性教学学时占总学时数一半以上。健全职业技术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3.健全产教融合发展机制。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发展趋势,合理确定、动态调整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和专业结构。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结构。支持和规范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鼓励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参与地方政府“园区制”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对接现代产业体系成立产教联盟。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实施省级产教融合示范项目,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培育产教融合企业,发展产教融合性行业。健全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推广现代学徒制校企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鼓励教育机构或者经过认定的企业、行业组织提供符合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学分课程。
4.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推动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局面。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职务职级晋升政策,建立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相关系列职称评审贯通机制,畅通技术技能人才发展渠道。推进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有关政策,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完善省级技能人才荣誉体系,加强对职业院校参加有关技能大赛成绩突出选手的表彰奖励,构建全省尊重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享有技能的技能型社会。
专栏5 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工程
(三)构建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
1.推动高等学校分类发展。通过分类设置、分类指导、分类支持、分类评估,引导高校科学定位与特色发展。推进高校分类评价,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学科评估,开展“双一流”建设评价。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规范异地校区建设,发展公安、应急、林草、美术、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互联网等高水平特色学院。持续推动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建立评价标准,健全评估体系,实施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项目,推进融合发展。新增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主要向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倾斜。推进开放大学改革发展,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2.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优化学科布局,深化基础学科,扶持冷门学科,强化应用学科,发展交叉学科,形成特色学科体系,加快推进第二轮“双一流”建设。瞄准前沿领域,推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一批基础学科平台和基地,加快培养创新人才。健全优质资源整合以及政府、社会、高校合力推进的“双一流”建设机制。到2025年,支持有条件高校逐步进入世界一流行列、一批高水平大学跻身国内一流大学行列、一批学科达到国际国内一流水平。
3.加强一流本科教育。实施高质量本科教育攻坚行动,严格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制度改革,推进本科教育高水平发展。支持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发挥“双一流”高校对本科教育的引领作用,示范带动本科教育整体实力提升。实施一流专业递进培育项目,建设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特色鲜明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产教深度融合的省级应用型品牌专业,支持高校开展专业认证。优化重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推进课程改革创新,打造一批一流本科课程。
4.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推进招生选拔、课程体系、评价制度、管理模式改革,分类加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加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增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权审核全国竞争力。加强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推动存量结构优化。推动导师到人才培养一线、思政教育一线、科学研究一线,提高研究生导师“导学导研”意识和能力。紧密适应产业分工从价值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变对人才的需求,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逐步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比重。完善科教融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和产教融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促进高校与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坚持因材施教、选苗育苗,强化有兴趣、有能力的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将最新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
专栏6 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工程
(四)构建规范有序的社会与继续教育体系
1.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构建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公共平台,推进四川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完善学习成果转换与认证制度,持续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拓展社会服务功能,社会培训收入在确保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后,剩余部分可作为职业院校绩效工资经费来源。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足额提取培训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实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培训模式,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探索田间课堂、网络教室等培训方式。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创新发展老年教育,优先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实施老年大学建设提升行动。开展学习型社会创建活动。
2.全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完善“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机制,构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格局,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培训、“童语同音”计划。加强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和校园语言文字品牌建设,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和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加强语言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开展大学生推普社会实践活动。组织语言专项调查、生活监测,推进普通话水平测试。
3.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健全办学准入和有序退出机制,稳步推进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分类扶持政策,引导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鼓励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老年教育和终身教育,与公办学校合作办专业、办非独立法人二级学院。制定民办学校办学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年检年审机制。实施民办高校提升晋位计划,支持优质民办高校加快发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依法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化义务教育结构。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督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和财务管理常态化监督机制。坚持公有主体举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公有属性,开展“公参民”专项整治行动,理顺“公参民”学校的体制机制。统筹制定规范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措施,建立省级统一招生平台,健全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监测和通报制度。2022年8月底前,全省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小于5%,县域占比小于15%。
4.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切实减轻学生课外培训负担。从严审批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培训机构分类归口管理,教育部门主管学科类培训机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归口行业部门主管。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登记管理,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备案制为审批制。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加强培训机构资金运作监管,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完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机构情况、教员学员、培训内容、课程教材、收费标准、年检年审、安全风险、舆情分析、投诉建议等情况的常态运营监管。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完善“黑白名单”公示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打击无证无照“黑机构”专项行动。
专栏7 社会与继续教育提质工程
四、提升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面向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需求,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教育创新贡献水平,深化教育对外开放,提升教育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
(一)优化教育空间布局
1.融入国家教育战略布局。融入长江教育创新带,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构建联合攻关新机制,深化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优化重大科研平台和基础设施布局,推动产教城融合创新。融入黄河流域教育协同发展,持续改善阿坝、若尔盖、红原、松潘、石渠县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建设生态科普教育实践基地,支持高校围绕生态保护修复、水沙调控、水资源利用等领域设置科学研究和工程应用学科。融入新时代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支持建设高等教育创新综合平台,推进联合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及“一带一路”学术交流平台建设,支持高校设置西部振兴人才岗。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和中西部招生协作计划。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搭建青年学生交流平台,组织人文交流活动,开展专业性合作。
2.推动成渝地区教育协同发展。强化重庆、成都教育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教育协同发展。推动渝东北、川东北地区教育一体化发展,支持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先行区教育发展,共建广安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区,支持川渝高竹新区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大足资阳、潼南遂宁等成渝中部地区教育一体化发展。支持泸州、自贡、内江市和江津、永昌、荣昌区共建川渝毗邻地区教育融合发展试验区,推动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教育副中心。建设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试验区,打造一批职业教育基地,建设一批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联手开展“双一流”建设,支持建设国际合作教育园区。
3.优化区域教育布局。突出成都教育极核引领发展,建设中外人文交流示范区,推动天府新区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推进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职业教育融合创新发展。推动成都都市圈教育同城化发展,加快公共教育服务由行政等级配置向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转变,共建一批共享平台。推进区域教育协同发展,支持区域中心城市、重要节点城市教育发展。紧扣人口生育政策调整,结合城镇化进程和人口流动趋势,按照“幼儿园就近就便、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中心城镇或片区集中、高中向县城集中、资源注重向寄宿制学校集中”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着力解决城挤、乡弱、村空等问题。2025年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全面优化。
4.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计划。制定《关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加强教育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政策连续性。强化控辍保学“五长”责任,加强数据共享对接,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实施乡村学校教学改革支持行动,加大乡村教师公费培养力度,支持高水平师范大学实施新时代乡村强师计划,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提高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实施高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组织高校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涉农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东西部教育协作,鼓励东部人才、科研资源等向四川流动,促进教育资源优势互补。支持革命老区教育振兴发展。
5.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积极稳妥推进各民族合校、混班教学、混合住宿,促进共学共进。持续实施“十年行动计划”、“一村一幼”计划、15年免费教育、对口帮扶支援等,补齐硬件短板,打造学前学普基地示范园(点)和寄宿制优质办学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持续实施民族预科计划、专项计划和支教计划、“少民骨干”计划,精准培养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支持建设内地民族地区普通高中学生集中培养基地。
专栏8 教育服务国家和区域战略工程
(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1.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拔尖创新人才各学段贯通培养,开展科学家进校园活动,实施强基计划、英才计划,探索小班化、多层次、灵活学制,优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生态。深化实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推动科研院所走进中学形成固定合作联系,探索高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创新人才的新模式。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加强数理化生等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的人才培养机制。支持德才兼备的青年人才领导团队和项目,赋予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支配、技术路线自主权。瞄准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基础研究领域,培养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制定符合科学规律、成长规律的人才评价方法,对从事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研究的学者开展分类评价。
2.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完善以健康学术生态为基础、以有效学术治理为保障、以产生一流学术成果和培养一流人才为目标的大学创新体系,支持发展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加强高校基础研究,推进“基础研究珠峰计划”,支持高校在“数理化天地生”等基础领域培育建设一批前沿科学中心、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等基础研究平台。鼓励基础研究的非共识研究和“无人区”探索,产生更多“从0到1”的原创性突破。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投入,持续稳定支持基础研究。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支持高校参与国家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和国防科技重大平台创建,支持高校新建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支持高校建设一批协同创新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支持高校建设一批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
3.推进高校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推动高校强化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龙头企业的深度合作,联合提出并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共同组建技术创新联盟,深化资源融合共享,协同推进创新人才培养、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深化校地合作,推动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培育建设一批大学科技园。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改革。推动高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体系,探索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和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开展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技术转移中心等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培育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化人才。
4.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推进党的创新理论原创性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释,推动高校参与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和教材体系。支持高校学者深入研究改革发展伟大实践,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中国特色、四川优势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领军人物。支持高校参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文化传承类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创建全省重点中华文化研究院、四川历史名人文化研究中心等平台。参与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加强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建设培育新型智库,探索教育结构变革的新体制新机制。
专栏9 高校创新创造提升工程
(三)提升人才培养供给力
1.优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结构。按照高校自主调、市场调节调、行政引导调的思路,实施专业布局引航计划,完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引导高校开展专业优化调整、升级换代。加快“5+1”现代工业、“4+6”现代服务业、“10+3”现代农业等紧缺人才培养,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建立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机制,设立新兴交叉学科门类,推动新兴交叉学科专业特别是复合型学科专业集群发展、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融合。适度超前布局博士生教育,稳步发展硕士生教育,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高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比例。实施“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
2.加强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实施卓越教育培养计划2.0,以“四新”建设为抓手,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培养复合型人才。面向制造强国战略,大力发展新工科,支持高校建设一批理工科教材研究中心,支持有条件高校建设一批专业特色学院,支持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推动建设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面向健康中国战略,大力发展新医科,深化医教协同,推进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培养,加强全科医生和临床紧缺专业医生培养,实施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创新项目,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教育。面向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新农科,加强涉农学生耕读教育,建设一批新兴涉农专业,依托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建设10个生产流通型培养培训基地。面向文化强国建设,大力发展新文科,加快非遗传承、传统文化传播和文创设计等领域人才培养,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国际组织、国际新闻传播、翻译等领域后备人才,支持高校加强现代服务业领域人才培养,围绕健康、养老、体育、育幼、旅游、家政等领域培育一批连锁型职教集团。
3.加快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编制技术技能人才规划。对接新经济、新技术、新职业、新专业,发展数字革命、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兴专业。实施重点领域专项培训计划,推动职业教育专业与产业精准对接,支持每所职业院校重点建设2至3个骨干专业群。健全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能力考核为重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普遍实行“1+X”证书制度,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加强“订单式”、定制式、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所有学生均可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职责,组织职业院校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企业员工等开展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4.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健全“全覆盖、多层次、个性化”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加强高校双创示范基地和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加强专业化创新创业指导,支持毕业生到新就业形态创新创业、灵活就业。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坚持就业优先政策,完善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推进公共就业政策和服务向高校延伸。全力开发落实政策性就业岗位。拓展毕业生就业空间,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到部队建功立业。实施就业困难群体能力提升计划,推进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机制、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价体系,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四)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合作
1.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与境外高水平大学的交流与合作,支持高校在理工农医及我省急需的交叉前沿、薄弱空白等学科领域开展高质量中外合作办学,多渠道吸引境外优秀教师、科研人员来川开展教学科研。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推动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提升。推动建设高水平、示范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积极借鉴德国“双元制”等人才培养模式,主动参与国外企业和院校在华举办职业教育试点,加快培养适应全球化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到2025年,新增10个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
2.推动留学质量提升。全面规范来川留学生招生、培养、管理和服务,提升留学生教育影响力。出台《四川省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来川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一批留学生基地,提高留学生培养质量。发挥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激励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市(州)政府、行业、企业、民间机构、高校设立来川留学专项奖学金,多渠道扩大奖学金规模,多平台吸引更多、更高质量外国学生来川留学。优化出国留学布局,扩大与全球知名高校及科研机构合作。优化公派出国留学选派结构,主动服务四川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学科专业,加强航天、航空、新材料、生物技术、医药、清洁能源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推动出国留学资助主体多元化。推进“互联网+”留学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出国留学服务管理。
3.深化中外人文交流。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推动中华经典诵读海外传播,开展在线国际中文教育、“中文+职业技能”项目,常态化运用在线、视频等方式开展教育对外交流。引导高校稳妥有序开展境外办学,推动应用型本科、职业院校配合企业“走出去”,携手参与国际产教合作,支持高校打造一批教育援外培训品牌和示范基地。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职教国际联盟、澜湄区域职业教育合作联盟建设,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合作共同体和金砖国家职业教育联盟。实施中外人文交流品牌项目。
五、强化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
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智能时代教育融合创新,深化关键领域改革,夯实教育发展基础能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条件保障和制度保障。
(一)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教师理论学习制度,强化政治素养,培塑高尚情操。健全常态化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建设一批师德师风建设省级基地,开展示范性师德教育及师德师风情况监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带动作用,开展多层次的优秀教师选树宣传活动,推进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建设。制定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完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信息查询系统,健全师德失范行为监测报告机制、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违反师德行为联合惩戒制度。
2.构建高水平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加强教师定向培养,实施“优师”计划,推动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改革,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支持有条件地区、高校创建国家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和国家教师教育基地。将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向师范院校倾斜,扩大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招生规模。支持综合性大学增设职业技术师范(职业教育)学院,鼓励高水平工科大学举办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支持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构建覆盖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体系,建设省级教师培训基地和专业发展数字资源平台,实施系列教师培训项目,强化青年教师培训支持,提升现代教师教育质量。
3.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合理优化高中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以县为单位实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制定“双师型”教师标准,完善职业院校岗位设置管理,职业院校教师承担社会培训及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单位工资总额基数。探索实行省属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根据高校层次和类型完善岗位设置管理,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校企人才“互派互聘、共培共享”模式。
4.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积极改善乡村教师待遇。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深化高校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健全高校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因地因校制宜设置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制定教师“惩戒权”实施细则。扎实推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健全教师荣誉表彰制度体系,探索建立退休教师荣休制度,厚植彰显时代精神的尊师重教文化,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专栏10 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二)推进教育信息化
1.推进教育新基建。构建结构优化、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教育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整合提升教育管理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四川教育大数据平台。充分利用国家公共通信资源建设教育专网,实施“数字校园规范建设行动”,促进校园有线、无线、物联网“三网”融合,推进5G网络进校园、无线校园网络建设和校园基础设施环境智能化改造升级。组建四川教育融媒体中心,提档升级教育传媒水平。
2.建设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推进“平台+教育”服务模式,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泛在开放的学习环境。实施“教育大资源共享计划”,系统建设线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和高等教育一流课程,面向农村、边远和民族地区开发英语、数学、科学和音体美等急需数字教育资源。深化普及“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与应用,加快建设以“四川云教”为主体的公益性在线教育平台,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建设以县为中心、以乡镇为节点、以村校为末梢的城乡一体化直播数字互动学校。支持开展“互联网+教育”“电视+教育”试点建设。
3.推动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开展“智慧教育示范区(学校)”“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支持下的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探索“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实施线上线下教学融合发展计划,推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发展基于在线教育的“翻转课堂”,支持开展自导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试点开展基于线上智能环境的课堂教学,组织实施基于大数据的多维度综合性智能化评价。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全员培训。
4.提升教育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水平。加速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实现各类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有序流动和开放共享。建立教育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推动应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管理服务“简流程、减证明、减时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支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障,完善教育服务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推进学校管理智能化,加强智能教学系统、智能教学助手、智能学伴、人工智能教师等新技术应用。将教育信息化资源与服务纳入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信息化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互联网+教育”发展。
专栏11 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
(三)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牢固树立科学评价观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落实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学位授予标准和评价机制,推进高校分类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推进分类评价和代表性成果评价,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注重需求定人、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建设一批改革试验区、试点高校。
2.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强化高考改革基础保障条件建设,出台招考队伍建设意见和高考加分改革方案。完善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级统一命题,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管理和使用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实施艺术体育考试招生改革。深化中高考考试内容改革,加强考试命题评估,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严格监管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体系,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完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健全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高考政策。
3.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教育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许可事项审批程序和工作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编制教育部门权责清单,厘清管理部门监管事权,建立教育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构,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加强非强制手段运用,创新教育监管方式,完善教育诚信体系,健全教育服务认证制度,加快培育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构建教育统计调查体系,强化数据资源整合,探索新技术应用与拓展。推进高校依据章程自主管理,在学科专业设置、学位授予权评审、科研项目评审立项等方面向高校放权。推动地方根据管理权限,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学、职业学校下放职称评审、经费使用、设施配备、资产处置和待遇分配等权力。
4.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健全教育督导机构,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构建省市县分级教育督政机制,加强对学校分级分类督导,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推动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开展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加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和监测复查,组织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专项督导。完善学校督导政策和标准,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综合督导,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挂牌督导,推进学校内部督导体系建设。完善教育评估监测指标体系,健全教育评估监测制度,纵深推进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加强督导结果公开和使用,推动公开监督和行政问责,提高教育督导权威性和时效性。
5.提升学校治理现代化水平。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学校决策和执行机制。推动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学校法人制度,严格落实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强化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参与的理事会制度,完善民办学校内部治理,推进未来学校制度研究。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持续推进“法律进学校”,常态化开展“宪法法律进高校”,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完善警校共育模式,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健全师生权益保障和救济机制,建立未成年学生学校保护机制,依法治理“校闹”。进一步加强高校法治工作。
6.健全教育领域风险防控机制。推进教育系统安全稳定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共建共治共享。履行“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教育教学必管安全”责任,健全风险研判、安全预警、隐患排查机制,推进清单制管理,加强“三防”建设,落实校园安全六个100%,创建星级平安校园。加强校园房屋、实验室建设和危化品、特种设备、校车安全管理,开展反欺凌、反邪教、反诈骗、反恐防暴、防溺水、消防和森林草原防火等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学校防灾减灾能力,经常性开展日常应急演练。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完善信息公开、新闻宣传、舆情处置、舆论监督等制度机制。
(四)健全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
1.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坚持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事业投入,健全保障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落实省以下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落实教育支出责任。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拨款制度体系,健全生均拨款标准、学生资助标准、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联动调整机制。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的分担机制。完善教育收费政策、制度、监管体系。鼓励扩大社会投入,吸引社会捐赠。组织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2.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加强教育经费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困难地区、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重点,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完善普通高中生均综合定额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完善省属本科高校绩效拨款制度。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3.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覆盖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完善财政资金奖励激励机制,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管好用好教育经费。推进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推动落实高校总会计师选聘、委派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严禁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加强教育行业国有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规范资产处置,盘活低效运转和闲置资产。完成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监管。财政资金使用接受审计监督,完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将内部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提升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顺利实施。
(一)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
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教育发展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完善定期研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推动教育系统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制度机制保障教育系统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牢牢掌握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教育发展,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掌握校园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从严管理校内各类新媒体平台,重点建设一批宣传展示平台。及时分析研判舆情动态,妥善处理教育系统意识形态突发事件。
(二)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实施高质量教育体系党建领航攻坚行动,建设让省委省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加强对高校、中小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建工作的分类精准指导,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推进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选派,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高校培根铸魂工程,培育10所党建工作示范高校、50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00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00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加强和改进高校统战工作,以党建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关工委、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建设,做好在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健全学校党建工作评价体系,加强对中小学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对高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把严格落实党建责任作为干部年度评价的重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纵深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压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强化政治监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焦“存量清楚、增量清零、生态清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强化政治监督,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化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积极推进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健全巡视整改促进机制,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建立强有力的督察督办制度。推进高校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抓好教育系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四)加强党对规划组织实施的领导
发挥各级党委在领导教育事业发展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作用,完善上下贯通、左右衔接、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强化年度计划和规划的有效衔接,统筹实施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将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落到实处。加强市(州)政府统筹,科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目标和具体政策举措,将规划总体部署落实到本地规划和政策中。加强部门与地方工作协同,探索建立共同研究解决教育发展问题、推动规划落地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教育发展监测评价机制,建立教育年度发展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各级人大执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开展跟踪监测和中期评估,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搭建社会各界参与教育、关心教育、谏言教育、支持教育的平台,发挥社会机构、社会团体的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和社会公众为教育改革发展贡献力量。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强化对社情舆论的分析研判,将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教育力量。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