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首页 >> 发展规划 >> 正文

关于开展学校“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8-07-05 18:09:34 夏子龙



  2018年是学校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合格评估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年。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255号)文件精神,结合合格评估工作要求,学校正式启动《成都工业学院“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中期评估的目的

  学校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利于落实学校育人理念和办学思路;有利于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规划的质量水平和实施效果,直接影响到学校管理水平和内部治理能力。本次《规划》中期评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为指导,围绕学校合格评估,全面评估我校“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学校规划目标完成度和规划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客观评价《规划》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制定改进对策建议,提出中期调整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强化发展规划引领作用,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二、任务分工及要求

  1.请各相关部门(单位)对照《成都工业学院“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附件1)《成都工业学院“十三五”规划任务分解表》(附件2),对各自牵头负责的规划指标进行评估,填写相关表格(附件3),各量化指标统计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2.请各专项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对各专项规划的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调整的规划指标以及下一步的建设思路进行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4)。

  3.请各二级院(系)结合学校“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对照本学院“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自查,撰写中期评估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5)。

  4.请各二级院(系)在中期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对标合格评估,以评促建,根据各自规划指标目前的完成情况及新形式、新任务,调整分规划相关内容,同时注意检查分规划的体例和内容是否恰当(详见附件6),若有不恰之处,请修订完善,形成学院分规划修订版。

  请各部门(单位)及二级院(系)将上述任务材料通过各单位既定民主程序,由部门领导会或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交综改处。其中:上述1、2、3项任务的电子版材料请于2018年7月15日前通过OA提交,OA流程:发起人—部门(单位)领导审核—牛凡超;第4项任务的电子版材料于2018年8月15日前通过OA提交,流程要求同前;所有纸质材料需请部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综改处(行政楼221)备案。

  联系人:牛凡超 胡志华   联系电话:87992203 87992296

   

附件:

1.《成都工业学院“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成都工业学院“十三五”规划任务分解表》

3. “十三五”期间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调整建议表

4. 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参考提纲

5. 院(系)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参考提纲

6. 院(系)分规划参考提纲

   

综合改革与政策法规处

2018年7月5日

   

   


上一条:关于征求学术委员会《成都工业学院“十三五” 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进落实我校“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 工作任务的通知

郫都校区: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

宜宾校区: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路三段9号

联系方式:028-87992203

版权信息:Copyright©2024 成都工业学院发展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