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学校在办公楼一会议室组织开展了党委中心组(扩大)“会前学法”,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会议邀请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侯盛律师对民法典作了专题解读。全体党委常委、委员,纪委委员,宣传部、综改处、学工部、校团委、保卫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委员、综改处处长罗刚同志主持。
侯律师从民法典编撰的重大意义,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七编及附则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对民法典当中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进行了深入阐释,报告条理清晰、深入浅出,高度概括了民法典的时代意义、基本内容、核心思想,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政策性和现实针对性。
党委书记李劲松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大力弘扬民法精神,维护民法典权威,有利于促进学校各部门、单位进一步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范围界限,更好地履行职能、行使职权,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职能部门和二级院(部)要以本次专题学习为契机,讲好、学好、用好民法典,进一步规范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进程,进一步提升我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治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