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学校在办公楼一会议室组织开展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会前学法”专题讲座。讲座邀请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侯盛律师对新修订的《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了专题解读。学校党委常委,党政办、教工部、学工部、教务处、综改处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会。讲座由党委书记李劲松同志主持。
讲座开始前,李劲松书记作动员讲话。他指出,教育法是教育领域的基本法,是全面依法治教的法律基础。此次教育法的修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教育基本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新修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专题讲座,能够为学校教育工作发展带来一些启发。李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法治教育,革新管理服务理念,要在具体事务中体现法治思维,提高对“立德树人”的认识,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到位。
随后,侯盛律师以《修订后的教育法和民促条例的重点解析》为题,结合学校具体工作,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教育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分析了公办高校参与举办民办教育的政策导向及法律风险。重点讲述新《教育法》中增加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五育并举;为党和国家培养人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等内容。侯律师的精彩解读将政策法律理论与学校教育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和针对性。
最后,党委副书记、校长严余松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学校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办实事,开新局。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依法依规办事能力水平。作为公办高校教育工作者,要认真研读新修《教育法》,了解民法教育相关政策法规,防范办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学校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党育才、为国育人,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高校管理工作中,使思想政治教育能够解决实际工作问题。